建设陕西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力破解开放不足这一突出短板,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门户和改革创新示范先行作用的重大决策。通过构建自贸试验区引领、协同创新区紧跟的“雁阵”发展格局,实现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在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协同整合,进一步助力全省形成产业互补、政策共享、交通共联、信息联通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2020年6月,省政府批准设立了首批6个首批陕西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自设立以来,陕西自贸试验区各协同创新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把自贸试验区的制度优势和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结合起来,与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功能区开展平台、产业、项目、人才等方面的深度交流合作,探索双方在投资贸易便利化、产业发展、金融开放创新等多个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合作方向,促进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推动自贸试验区与协同创新区产业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新经验。
截至目前,各协同创新区与自贸试验区西安、西咸、杨凌片区及各功能区积极开展交流对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例如:韩城市人民政府、韩城高新区管委会分别与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签署《协同创新框架协议》,围绕农业领域合作共同进行技术研发、产品推广;在制度创新、跨境电商、人文交流等方面积极探索多样化合作模式。安康协同创新区建立全省首个“营商综合服务系统”,实现了企业设立登记、项目备案、规划选择等25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77项服务事项全程“一网通办”,率先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2020年获评全国“十佳优质营商环境产业园区”“全国政务服务最佳实践奖”。渭南高新区协同创新区在全市率先打造政务服务“楼小二”品牌,充分借鉴自贸试验区各功能区的科技政策,形成“西安研发、渭南制造”的发展模式。总体来说,各协同创新区能够立足当地产业实际,联合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举措,实现区域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复制推广260项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和陕西自贸试验区83项试点经验,全面促进营商环境水平的提升。按照省政府“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示范作用,赋予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更多省市级管理权限”的要求,推动省级相关部门将相关已下放(委托)自贸试验区的省级事权逐步下放(委托)各协同创新区实施,提高协同创新区服务企业的便利度。在前期对接交流的基础上,依托协同创新区特色产业,以发展全产业链为目标,推动协同创新区与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功能区开展平台、产业、项目、人才等方面的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