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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功能区推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

来源: 时间:2025-04-18 点击量:3

“真没想到,现在的政策越来越便民,既为我们节省了继承的经济成本,也节约了时间成本,为不动产便民利民政策点赞!”近日,在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成功办理继承登记业务的徐女士高兴地说。

 当日,徐女士和家属向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提出了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但由于时间久远、户籍变动等历史原因,徐女士无法获取被继承人相关死亡证明材料。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主动介绍了已推行的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政策,最终按照告知承诺制即以申请人书面承诺代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为徐女士办理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

  20249月,西安市自规局印发《关于持续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通过简化认定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引入遗产管理人等方式,进一步解决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难”问题,更好地维护不动产继承人合法权益。高新功能区全面落实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遗产管理人等政策,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2025年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7件,累计为继承人节省公证费用约8万元。

 据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介绍,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是指因历史久远等客观原因申请人确实难以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可由申请人书面承诺代替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适用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间超过 70 周岁,申请人难以获取被继承人未婚且无子女证明的。”“当地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前,被继承人生育一个子女,申请人难以获取独生子女证明的。”等5种情形。

 下一步,高新功能区将常态化推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遗产管理人等政策,全力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帮办指导,积极开展特殊群体非公证继承登记上门服务,推动非公证继承登记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不断擦亮高新功能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品牌,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