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023年重点工作》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21日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023年重点工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