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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中国(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国际招商和引才政策

来源: 时间:2017-08-12 点击量:3,112

为进一步推动自贸区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国际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促进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临港经济、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和文化体育等主导产业加速发展,打造内陆开放先导区、体制创新引领区和投资便利示范区,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和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国际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政策如下:

一、支持总部经济和高端服务业发展。对入驻自贸区的世界500强企业,根据经济贡献、产业辐射和就业带动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二、支持文化创意、体育健康产业发展。根据创新能力、经济贡献和产业带动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运营奖励。

三、支持新金融产业发展。对入驻自贸区的互联网金融、小贷、基金、担保和资产管理等企业,根据实际运营、产业带动和纳税贡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产业扶持。

四、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对大宗商品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的企业,根据产业带动和纳税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五、鼓励中介机构招商。对经认定的招商中介机构,按照其引进企业的实缴资本额(外资单个项目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内资单个项目达到1亿元以上),给予外资1.5‰、内资0.5‰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家中介机构补贴上限为200万元。

六、鼓励企业上市上柜。对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区内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在海外上市、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区内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七、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对建设速度快、产业带动性强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补贴。

八、支持风险投资发展。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区内创新创业企业,根据实际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九、鼓励“一带一路”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境外商协会办事机构、国际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国际智库等机构入驻园区,给予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和员工公寓补贴,并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补贴。

十、支持高端人才聚集。对入区企业的高管人才,按照其个人所得税纳税额的80%给予三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高端人才奖励。

十一、鼓励海外归国人员创新创业。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国际港务区创新创业发展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和创新团队,经评估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十二、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根据平台孵化的企业数量、营业收入、税收收入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十三、设立自贸区国际港务区创新奖。鼓励企业在“互联网+”、自贸区等方面进行业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创新案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十四、支持举办国际交流活动。对经备案在园区举办的国际会议、国际会展、国际专业论坛、国际演出等国际性交流活动,按照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补贴。

十五、本招商引才政策有效期2年,企业可同时享受国际港务区其他政策,但“从优不重复”,由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自贸办会同经发局、招商局等部门负责解释本招商引才政策。